• 欢迎您访问苏州自考网!  今天是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

联系我们:  0512-67311639

距1月苏州自考考试 12

距1月自考准考证打印 5

考生服务:

  • 报名报考|
  • 考试安排|
  • 苏州自考网> 试题题库列表页> 国际劳工组织的“三方性原则”

    2018年10月劳动法

    卷面总分:     试卷年份:2018    是否有答案:   

    答题卡
    收起答题卡 ^

    国际劳工组织的“三方性原则”

    上一题 下一题

    更多题目 请在 下方输入框 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:

    下列情形中,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是( )

    • A、试用期内
    • B、停工留薪期间
    • C、见习期内
    • D、医疗期内

    下列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说法,错误的是( )

    • A、怀孕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
    • B、哺乳期未满不得安排夜班劳动
    • C、劳动合同中不得有限制生育的约定
    • D、工会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专项集体协议

    光明公司用岗位级别经理的统一合同版本与侯某签订了劳动合同,月薪6500元,但双方口头约定工资结构为底薪4000元加销售提成。在职期间侯某的实得工资一直是每月5500元。3年劳动合同期满,光明公司不再续约。侯某申请仲裁,请求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。对此,下列说法错误的是( )

    • A、侯某的合同约定工资应当是6500元
    • B、本案计算经济补偿的标准应当是5500元
    • C、侯某在离职后1年内主张补发工资不违反仲裁时效规定
    • D、光明公司以管理人员工作疏忽,用统一版本与侯某签约为由进行的抗辩,应自行承担举证责任

    扫码查看答案

    扫码查看试题答案

    扫描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

   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

   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

   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

   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